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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土地征收咨询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项目定标候选人公示

    2024-03-22 | 点击量:


    招标项目名称

    平邑至鄄城高速公路兖州至郓城段工程土地征收咨询、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项目

    项目编号

    SZZH-2024-G0005

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

    2106-370000-04-01-266218

    招标人名称

    济宁兖郓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

    招标类别及范围

    本项目土地相关服务工作拟分为二个阶段进行,第一阶段为土征收与组卷报批;第二阶段为土地供应及不动产权证办理。主要服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:①征地放线,并在指定时间内,提供全线影像视频资料,为项目征迁工作的实施提供基础数据等;②征地勘测定界;③先行用地组卷报批;④永久用地征地组卷报批;⑤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编制;⑥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编制及评审论证;⑦供地手续办理;⑧不动产登记代理。

    建设地点

    济宁市

  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

    山东省鲁成招标有限公司

    开标日期

    2024年3月22日9:30

    开标地点

   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

    一、否决投标情况汇总表

    序号

    投标人名称

    原因

    依据

    /

    /

    /

    /

    二、不排序定标候选人

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

    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

    山东元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

    山东正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勘测有限公司

    企业资质等级

    测绘甲级;土地规划乙级;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

    测绘甲级;土地规划乙级;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

    测绘甲级;土地规划乙级;不动产登记代理资质

    投标总报价(元)

    4420476.00

    4394822.00

    4339338.00

    质量

   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、行业等相关标准,服务成果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批

   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、行业等相关标准,服务成果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批

    所出具的成果报告应符合国家、行业等相关标准,服务成果须通过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审批

    服务期限

    第一阶段为土地征收与组卷报批:先行用地于 2024年6月 30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,永久用地于 2024 年10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。第二阶段为土地供应及不动产权证办理: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提交不动产权证

    第一阶段为土地征收与组卷报批:先行用地于 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,永久用地于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。第二阶段为土地供应及不动产权证办理: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提交不动产权证

    第一阶段为土地征收与组卷报批:先行用地于 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,永久用地于2024年10 月31日前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文件。第二阶段为土地供应及不动产权证办理: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提交不动产权证

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

    完全响应

    完全响应

    完全响应

    三、定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

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: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

    序号

    姓名

    职务

    证书名称及级别

    证书编号

    1

    张冯园

    项目负责人

    高级工程师

    鲁190100033201059

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:山东元鸿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

    序号

    姓名

    职务

    证书名称及级别

    证书编号

    2

    范明强

    项目负责人

    高级工程师

    济173421003

    定标候选人名称:山东正衡土地房地产评估勘测有限公司

    序号

    姓名

    职务

    证书名称及级别

    证书编号

    3

    于洋

    项目负责人

    高级工程师

    鲁220100033200581

    四、评标情况

    评标委员会由5名专家和2名招标人代表共7人组成,开标时间2024年3月22日09时30分,开标地点: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4楼第二开标室。评标于2024年3月22日9时30分至2024年3月22日13时54分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完成评标,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,开标过程及评标纪律严明。

    公示说明

    /

    公示起止时间

    2024年3月22日——2024年3月27日

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

   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

    提出渠道及答复方式

    答复期限

    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

    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和答复

   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

    投标人(资格预审申请人)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的,视为无异议。

    异议联系人:刘先生,联系电话:18353707101

    其他事项

    /










     

    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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